为了营造舒适、文明的阅读环境,推进校内文化建设,图书馆于今日起对图书馆禁食的规定进行加强管理。
3月29日前为告知阶段。自3月30日起,对于违反禁食规定的读者将进行如下处理:
1、警告制止,并停借图书一个月。
2、向所在学院进行通告。
3、对于拒不配合的读者,进行网上通告。
望广大读者周知并积极配合!
图书馆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