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图书馆借书逾期和污损文献罚款规定

2014-04-05 点击数:

一、借书逾期罚款:

  逾期一天,每册罚款0.10元,累计之;

  寒、暑假前到期的图书如不归还,逾期时间含寒、暑假期。寒、暑假期间到期图书,只要在开学后一周内归还,不视为逾期,如不能在开学一周内归还,逾期时间含寒、暑假期。


二、污损文献罚款规定:

  封皮封底破坏,平装每本0.50 - 1.00元,精装每本3.00 - 5.00元;

  还回的图书如被撕毁、缺页、开天窗、严重污损影响阅读,按丢书处理(参照2);

  还回的图书如有程度不同的污损、水渍、划道、乱写、书页破裂、但不影响阅读的,按原书价的50%罚款,原书收回;

  对还回图书缺少条形码、馆藏印章、书口袋等图书加工信息及材料的,每人每项罚款2元。散装、掉页收装订费,平装每本 0.50 - 1.00 元,精装每本 3.00 - 5.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