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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高等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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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图书馆数字资源计量指南(2007年)
随着数字资源日益增加,高等学校图书馆每年用于购买数字资源的经费占文献资源建设经费的比重也越来越大。数字资源在保障高校教学、科研的文献需求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已成为高校图书馆文献资源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将数字资源纳入高校图书馆文献资源体系进行整体规划、系统建设和规范计量与统计,并作为评价高校图书馆信息资源保障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依据是完全必要的。为了规范全国高校图书馆的数字资源计量、统计工作,在《高等学校图书馆数字资源计量指南》(2004年)的基础上,经修订,提出《高等学校图书馆数字资源计量指南》(2007年)。
一、数字资源的定义
数字资源是指图书馆引进(包括购买、租用和受赠)或自建(包括扫描、转换和录入)的,拥有磁、光介质或网络使用权的数字形态的文献资源。
二、数字资源的分类
根据目前高校图书馆的实际情况,数字资源划分为四种类型:电子图书(包括与图书类似的出版物);电子期刊(包括与期刊类似的连续出版物);二次文献数据库(包括题录、文摘、索引等);其他数据库。
三、数字资源的计量
按照上述数字资源的类型,分别按中、外文文种进行计量。数据库个数以供应商分割的最小销售单元为计量单位;同一平台的不同数据库应分别计量,但不同平台的同一数据库只计为一个库。混合型数据库(含有两种以上数字资源类型)中的电子图书、电子期刊及二次文献分别与电子图书、电子期刊及二次文献合并计量;但该数据库的个数不重复计量。
1、电子图书的计量
(1)电子图书以数据库个数和电子图书册数为计量单位;
(2)会议论文、研究报告、标准等按数据库个数统计。
2、电子期刊的计量和统计
(1)电子期刊以数据库个数、电子期刊种数和份数为计量单位;
(2)以种为计量单位时,不同数据库中的同种电子期刊计为一种。以份为计量单位时,总份数为不同数据库中的期刊数之和。
3、二次文献数据库的计量
二次文献数据库以数据库个数为计量单位,自建二次文献数据库同时以记录条数和字节量为计量单位。
4、 其他数据库的计量
其他数据库以数据库个数为计量单位,自建其他数据库同时以记录条数为计量单位;数字多媒体资源中的流媒体资源按小时计,其他按字节量计。
四、数字资源的馆藏计量 1、购买了永久使用权的数字资源,纳入馆藏计量; 2、未购买永久使用权的数字资源,在使用权期限内纳入馆藏计量,失去使用权以后,应从馆藏中扣除;
3、当年新增的电子书刊计入当年新增馆藏;
4、按包库购买的电子图书每一种计一册,按种选购的电子图书每一种计两册;共建共享的电子图书按共享的总数,每一种计一册; 5、纳入馆藏计量的电子期刊按年按份换算为馆藏册数,其中,中文电子期刊一种一个年份换算为一册,外文电子期刊一种一个年份换算为两册;
6、二次文献数据库和其他类型数据库暂不换算为馆藏册数。
五、其他相关说明
1、随纸本书刊所配的光盘以及非书资料不作为数字资源计量;
2、永久使用权是指图书馆引进的数字资源,不论其使用方式是本地访问或远程访问,均可永久使用;
3、试用的数字资源和免费使用的数字资源不计入馆藏;
4、为方便各馆对数字资源进行分类和统计,本指南将高校目前引进的主要的中、外文数字资源作为附件供各馆参照。附件按年度发布,作为数字资源计量的基础数据。
教育部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指导委员会
高等教育文献保障系统(CALIS)管理中心
2007年4月10日
吉林省高校图书馆文献信息资源馆际间相互借阅的通报(征求意见)
吉图工委[2007]1号
签发人:赵继
吉林省高等学校共有57所,其中教育部属院校2所,省属本科院校22所,高职高专、成人院校20所,独立学院11所,军队院校2所,另中科院研究单位2所,以上院所均为“吉林省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简称图工委的成员馆单位。经征求图工委副主任委员馆意见,大家一致建议,在图工委全体成员馆之间实现各图书馆之间的文献信息资源的相互借阅,简称馆际互借。具体作法如下:
1、各高校图书馆、所,所收藏的文献信息资源,无论载体形式如何,均对各成员馆开放(特殊情况除外)。
2、各馆之间开展馆际互借工作,由各馆指定专人负责。
3、有条件的图书馆应尽早在图书馆网站上将馆藏资源以“学科导航”或“网络导航”的形式指引给读者。
4、“馆藏书目”、“馆藏期刊目录”、“馆藏过期期刊目录”等纸质文献信息资源及“电子图书”、“电子期刊”等数字资源应一并在各图书馆网页上反映出来,以方便全省各高校读者查询和利用,最大限度地发挥各馆文献信息资源的利用价值。
此情况通报图工委各成员馆单位,以便于在“重点学科申报”、“博士点申报”及“各级教学水平评估”中对学校文献信息保障能力综合考察时提供参考。共建共享节约型高校、节约型社会,反对在同一区域内的文献信息资源的重复采集和浪费。 吉林省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
2007-3-25
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文献集中采购工作指南 一、指南编制的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了使高校图书馆的文献采购工作符合当前政府对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规定和要求,规范高校的文献采购行为,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为各高校集中采购管理部门和图书馆处理文献采购事务提供参考依据,保证图书馆文献资源建设科学有序地进行,特制订本指南。 本指南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教育部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 本指南与教育部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指导委员会制订的其他文献资源建设的指南共同构成完整的文献资源建设发展指南。 本指南适用于各种类型和规模的高等学校图书馆。 二、高校图书馆文献集中采购的原则 文献资源是高等学校办学条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质量直接关系到学校教学和科研水平;图书馆文献采购有自身的行业特点和工作规律,文献出版发行的形式和渠道也具有多样性,文献采购应该根据各类型文献的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集中采购方式,以保证文献采购的质量。 学校是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是图书馆文献集中采购的主体。高校图书馆的文献集中采购应该由学校集中采购管理部门主持,也可委托图书馆组织,不宜由校外的采购机构承办。 采取招标采购方式选择文献供应商时,必须在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前提下,才能按最低投标价格确定中标人。 集团采购是图书馆文献采购的一种新形式,是指图书馆行业的全国性、地区性组织或校际联合体就某一特定文献资源与供货商进行谈判,以取得该资源最优惠价格的采购形式。集团采购有利于节省图书馆经费和推进资源共享,学校集中采购管理部门应该将其作为集中采购的一种方式予以认可。 三、文献集中采购的方式及其组织 (一)文献集中采购的方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文献集中采购可有以下几种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和单一来源采购。 根据高等学校文献采购的实际情况,还可采用采购备案制,即授权图书馆自行决定采购方式,按照规定的程序在学校集中采购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以备案方式进行监督管理。采购备案制适用于集团采购和一定经费额度以下的零星采购。 (二)文献集中采购的组织 1. 图书馆文献采购应在学校集中采购管理部门指导下,按照学校制定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实行。 2. 各校应成立由图书馆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如:集中采购中心、财务、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人员组成的文献集中采购委员会,负责确定各类文献应该采取的集中采购方式及其基本操作方法,组建文献招标评标小组和谈判(询价)小组。 3. 评标(谈判、询价)小组中,具有较丰富的图书馆文献采购经验的专业人员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图书馆文献采购工作的业务负责人必须参加,其他成员可以从校内图书资料专业人员中遴选,也可吸收校外文献采访专家参加。 4. 集中采购管理部门负责集中采购工作的组织,包括接受采购申请,审核采购项目的相关资料,确定采购方式;组织招标、开标、评标、定标;组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组织采购合同的洽谈、审查与签订;负责采购与招投标有关文件资料的整理和立卷归档等工作。 学校委托图书馆负责组织文献集中采购时,上述组织工作可由图书馆承担。 5. 图书馆是文献集中采购的承办单位,负责准备文献采购相关的材料,作为文献集中采购委员会和评标(谈判、询价)小组的决策依据。 四、各种文献集中采购方式的操作流程 (一)招标采购的一般流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形式。高等学校图书馆文献采购招标工作必须按照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签订合同等基本程序进行。 文献采购招标的标的物可分为固定标的物和非固定标的物。固定标的物指所采购的文献内容和形式明确,能够详细列出所采购文献的名称、卷(期)次、数量、到货期限等具体事项,如:已出版的中外文图书和连续出版物、文献数据库等。非固定标的物指不能列出所采购文献的具体名称、数量,而是按年度或其他时间段对文献采购的数量或金额进行控制。一般在选择长期供应商时标的物不固定,也有称招“资格标”。 1. 招标材料的准备 招标前图书馆应负责招标材料的准备工作,便于集中采购管理部门了解和掌握图书馆对文献招标采购的各项业务要求。招标材料包括: (1) 文献采购业务基本情况说明:包括采购量、该类型文献特性、该类型文献采购业务特性、近年采购情况等。 (2) 供应商情况说明:有关供应商的基本情况和业务能力、近年采购业务往来、拟推荐供应商名单等。 (3) 招标方式说明:宜采用招标方式、划分标段的理由及具体划分情况。 (4) 评标建议:对评标方式、评标标准、评标小组组成等提出建议。 (5) 财务建议:主要说明招标后文献结算付款事宜。 (6) 标书:向投标人提出任务、条件和要求,作为评标的依据和订立合同的基础。标书内容必须包括投标人资质要求、技术要求、服务要求、报价办法和要求、报价表、对投标书的要求等。 2. 招标申请:图书馆向集中采购管理部门提交实施某项招标采购的申请报告及相关资料。 3. 项目审查:由学校集中采购管理部门审批本次招标申请,重大项目提交学校领导审批。 4. 招标项目登记及安排招投标会议时间、印制招标文件。 5. 发布招标信息、接收投标报名 在报刊、电子网络或其他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告知投标要求、报名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相关信息;接受投标报名。 6. 投标资格审查 按照招标相关法规规定和本次招标的要求,由文献集中采购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基本资质审查,合格者方具有正式投标人资格。 对具有正式投标资格的代理商发放标书。 7. 收标 投标人应当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送达投标文件,招标人在投标文件上标明签收时间;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开标前,任何人均不得开启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时,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8. 开标 开标须有下列人员参加:投标人、集中采购管理部门和文献集中采购委员会的相关人员、评标小组成员和需要参加开标的图书馆有关人员。 开标前,招标方应确定开标、评标程序和评标办法,并向投标人公布。评标小组应确定评标标准,必要时,可以根据保证文献采购质量的要求和文献市场行情事先确定中标底价。评标小组成员名单和中标底价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9. 评标 (1) 评标一般可采用计分评标和议标两种方式。 计分评标由评委按评标标准打分,然后按得分由高到低直接产生中标供应商; 议标指评委充分评议,达成基本一致后,采取投票方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然后根据排序结果确定中标供应商。 评标过程中,评委应认真听取图书馆专业人员对该采购事项业务需求的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 (2) 中选的投标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 满足招标文件各项要求,并考虑各种优惠及税收等因素,在合理条件下所报投标价格最低(设有中标底价时,投标价格低于中标底价的除外); ② 最大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综合评价标准。 (3) 评标小组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集中采购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经集中采购管理部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10. 发放中标通知书及签订合同 招标人应当将中标结果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 集中采购管理部门与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书的要求、投标人的投标书、招投标谈判结果、服务要求、结算方式以及构成合同的其他要件签订书面合同。为保证合同履行,签订合同时,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保证书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二)竞争性谈判采购的一般流程 1.项目申请和审批:图书馆向集中采购管理部门提交实施某项竞争性谈判采购的申请报告及相关资料,由学校集中采购管理部门审批,重大项目提交学校领导审批。 2.提供说明材料:图书馆对该项文献采购业务进行详细说明,供谈判小组参考。 3.成立谈判小组:参照本指南“文献集中采购的组织”一节中的规定组成谈判小组。 4.制定谈判文件:明确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 5.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一般不少于三家,并向其提供谈判文件。 6.谈判: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供应商分别进行单独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7.确定成交供应商: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谈判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向学校集中采购管理部门推荐,或经集中采购管理部门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8.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并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 (三)询价采购的一般流程 1.项目申请和审批:图书馆向集中采购管理部门提交实施某项询价采购的申请报告及相关资料,由学校集中采购管理部门审批,重大项目提交学校领导审批。 2.提供说明材料:图书馆对文献采购业务进行详细说明,供询价小组参考。 3.成立询价小组:参照本指南“文献集中采购的组织”一节中的规定组成询价小组。询价小组对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做出规定。 4.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名单:询价小组根据采购需求,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选取被询价的供应商,一般不少于三家,并向其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 5.询价:询价小组要求被询价的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6.确定成交供应商: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向学校集中采购管理部门推荐或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7.将结果通知所有被询价的供应商并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 (四)单一来源采购的一般流程 1.项目申请和审批:图书馆向集中采购管理部门提交实施某项单一来源采购的申请报告及相关资料,由学校集中采购管理部门审批,重大项目提交学校领导审批。 2.提供说明材料:图书馆对文献采购业务进行详细说明,供单一来源谈判小组参考。 3.成立单一来源采购谈判小组:参照本指南“文献集中采购的组织”一节中的规定组成谈判小组。 4.谈判:就项目的技术、服务和价格展开谈判,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和双方商定合理价格的基础上进行采购。 5.签订合同:按照双方谈判结果签订采购合同。 (五)采购备案制 1.采购备案制适用范围的确定:图书馆向集中采购管理部门提交适合于采购备案制采购项目的申请报告及相关资料,由学校集中采购管理部门审批,重大项目提交学校领导审批。 确定适用于采购备案制的零星采购限额时,学校集中采购管理部门应充分听取图书馆的意见。 确定适用于采购备案制的集团采购项目时,图书馆应向集中采购管理部门提供文献数据库采购的年度计划,并说明各项集团采购的缘起、组团和运作方式、价格谈判等情况。 2.备案:图书馆在完成采购项目后,依照集中采购管理部门规定的程序和文件格式,向集中采购管理部门提供所采购文献的清单和验收记录等资料。对于集团采购项目,应提供组团机构关于组团和谈判情况的说明、数据库订购合同、代理付款合同以及图书馆对数据库订购的说明等资料。 3.归档:集中采购管理部门对项目备案材料审查存档。
五、各类型文献适用的集中采购形式 (一)图书 1.批量订购宜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供应商,即招“资格标”。 2.标的物可按以下方式划分: (1)只招代理资格,不分标段,但可设定适当的采购总金额底线。 (2)分标段招标: 将标的物划分为若干标段,供应商根据采购方的要求和自身的条件选择标段投标。标段可按下列办法划分: ①按采购金额划分:将年度采购金额划分为若干标段,可平均划分也可递进式分等级划分。 ②按文献出版机构划分:根据所采购图书在出版社的分布情况划分标段。 ③按学科划分:根据所采购图书的学科分布情况划分标段。 ④按图书出版地区划分:可按文献出版的区域、国家、省区划分标段。 划分标段时,可根据采购需要有选择地同时采用多种办法。 3.零星采购宜采用采购备案制。 (二)国内版期刊 1.邮发期刊年度订购宜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 2.有多家符合采购要求的发行机构时,也可采取邀请招标方式,宜采用固定标的物招标。 3.标的物划分方式:按邮局发行期刊和非邮局发行期刊划分标段,也可以按期刊来源区域划分标段。 4.非邮发期刊采购宜采用采购备案制。
(三)进口期刊 进口期刊(包括港、澳、台期刊)须由国家指定的供应商代理。进口期刊应根据图书馆的采购要求和供应商的业务能力,选择适当的采购方式。 1.年度批量采购进口原版期刊可采用招标方式确定供应商。宜采用固定标的物招标,也可采用招“资格标”方式招标。 2.标的物划分方式: (1) 以每一种期刊为一个标段。 (2) 按文种、出版社、出版区域、是否与电子刊捆绑、价格等划分标段。 3.国内印刷发行的引进版权的期刊宜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 4.少量需要直接订购的期刊采用采购备案制。 (四) 文献数据库 1. 根据数据库的来源,选用采购备案制、单一来源谈判方式、招标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2. 采用招标方式时,宜以确定的文献数据库为标的物。 3. 具体采购方式: (1) 采购备案制:各种形式的数据库集团采购(包括全国性、区域性和校际联合组织等)适用采购备案制;单个文献数据库的价格在零星采购限额以内时也适用采购备案制。 (2) 单一来源谈判采购方式: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文献数据库,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 (3) 招标或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内容相同或相近的文献数据库有多家来源时,采用招标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五)其他非书资料 其他非书资料是指上述文献类型之外的多媒体资料、光盘和缩微品等其他载体形式的文献。 其他非书资料的零星采购适用采购备案制;大批量采购时,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其他适用的采购方式采购。
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评估指标体系(修订)2004-9-28 评估项目:A、文献资源建设 总分50 评估内容:A1:生均藏书之比 分值:8 普通本科院校:综合、师范、民族、语文、财经、政法院校100册; 工科、农、林、医学、艺术院校80册; 体育院校70册;记8分,达不到者,每减少10%扣0、25分。 专科(高职)院校:80-60册;其余同上。 A2:生均现刊种数(纸质型) 分值:5 普通本科院校:达到或超过0、15种,记5分,达不到者,每减少0、02种,扣 1、2分。 专科(高职)院校:达到或超过0、1 种,记满分,达不到者,每减少10%扣 0、5分。 A3:生均年进新书册数 分值:8 普通本科院校:达到4册,记8分,达不到者,每减少1册,扣2分。 专科(高职)院校:达到2册,其余同上。 A4:目录体系建设 分值:5 使用《中图法》类分文献;建有体系完整的分类、题名、著者、主题目录;每减少一项扣1分。 普通本科院校、专科(高职)院校此项评分标准相同。 A5:文献加工时限 分值:7 纸质型文献:图书(含中外文)到馆后不超过 4周加工完成,进入流通; 期刊(含中外文)到馆后不超过1周完成登到,进入流通; 普通本科院校:图书每拖延1周,扣1分;期刊每拖延1天,扣0、2分。 专科(高职)院校:同上 A6:电子资源建设 分值:8 针对教、科、研读者需求,购入中外文数据库(一次或二次文献类型)5种 记满分,每减少一种扣1分;购入电子图书1万册计1分,5万册以上记3分。 普通本科院校:按此标准;专科(高职)院校可下调至3种,分值不变;其余同上。 A7:自建馆藏特色数据库 分值:3 建库:2种以上3分,1种2分 ; 未建:0分; 普通本科院校、专科(高职)院校此项评分标准相同。 A8:参加文献资源共建共享 分值:6 参加全国或地区性文献采集协调,记4分,未参加记0分; 参加全国或地区性联合编目或联合目录数据库建设及其它数据库建设,记2分,未参加记0分。 普通本科院校、专科(高职)院校此项评分标准相同。 评估项目:B、自动化建设 总分50分 评估内容:B1:何时进行计算机编目 分值:2 普通本科院校:已完成计算机编目,记2分,未开展记0分。 专科(高职)院校:同上。 B2:图书馆自动化建设专项经费 分值:15 普通本科院校:校拨图书馆自动化建设专项经费,近五年累积达300万,记15 分,每减少60万扣3分。 专科(高职)院校:校拨图书馆自动化建设专项经费,近五年累积达100万,记 15分,每减少20万扣3分。 B3:自动化管理队伍建设 分值:3 普通本科院校:具有从事本馆自动化系统维护、数据库维护、网络维护的专门 人员,记3分,每缺一方面人员扣1分。 专科(高职)院校:同上。 B4:图书馆管理集成系统 分值:8 普通本科院校:具有采访、编目、流通、期刊、公共检索系统,记8分;每缺 一项扣1、5分。 专科(高职)院校:同上。 B5:网络设备 分值:3 普通本科院校:有专用图书馆集成系统服务器、磁盘阵列、(镜像)服务器、主 页服务器、E-MAIL服务器和不间断电源(UPS),记3分 每减少 一项扣0、6分。 专科(高职)院校:同上。 B6:网络环境 分值:4 普通本科院校:有局域网(Intranet);通过CERNET或电信网与INTERNET相 连,能满足读者需求;记4分。 专科(高职)院校:同上。 B7:网站建设 分值:2 普通本科院校:主页内容全面反映馆藏、开展网络信息资源导航、24小时开放、 按时更新。记2分,每减少一项扣0、5分。 专科(高职)院校:同上。 B8:电子阅览室建设 分值:8 普通本科院校:电子阅览室应具有一定规模,有条件的图书馆电子阅览室计算机 应达100台以上,记5分;能提供读者需求的多种应用软件,记1 分;提供打印服务记1分;计算机设备为多媒体配置,记1分。 专科(高职)院校:电子阅览室计算机应达60台以上,记5分;其它同上。 B9:网络用户教育 分值:4 每学期开展用户教育培训至少三次以上,记2分;在教学过程中使用多媒体教学 课件,记1分;承担全校学生文献检索课教学任务,记1分。 普通本科院校、专科(高职)院校此项评分标准相同。 B10:图书馆办公自动化管理 分值:1 图书馆人事、业务(发表文章、科研课题、国际会议、学术团体任职)、经费支 出、固定资产、业务工作量统计均实现计算机管理,记1分,每减少一项扣 0、 2分。 普通本科院校、专科(高职)院校此项评分标准相同。 指标测算方法: (1) 折合在校生数=普通本、专科(高职)生数+硕士生数*1、5+博士生数*2+留学生数*3+预科生数+进修生数+成人脱产班学生数+夜大(业余)学生数*0.3+函授生数*0.1 (2) 全日制在校生数=普通本、专科(高职)生数+硕士生数+博士生数+留学生数+预科生数+成人脱产班学生数+进修生数 (3) 生均图书=图书总数/折合在校生数 (4) 生均图书和生均年进书量(册)包括校图书馆和院系资料室的图书 (5) 统计数据要求近三年,即2002、2003、2004年
附:2004年拟评估11所高校图书馆名单: 东北电力学院、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白城师范学院、通化师范学院; 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吉林体育学院、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吉林商业高专、长春汽车工业高专、吉林经济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说 明:211学校属A级馆:优秀>90分,良好>80分,合格>60分,不合格<60分; 本科院校属B级馆:优秀>80分,良好>70分,合格>60分,不合格<60分; 专科(高职)属C级馆:优秀>70分,良好>60分,合格>50分,不合格<50分;
吉林省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 关于开展图书馆电子阅览室专项检查的通知 吉图工委[2004]2号 签发人:李玉林 各高校图书馆: 为贯彻教育部内部明电[2004]90号《教育部关于开展高校上网场所清理整顿工作 进一步加强校园网管理的紧急通知》的通知和吉政办发[2004]14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吉林省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吉林省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要求各高校图书馆在近期开展一次对图书馆电子阅览室的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2004年8月31日前上报吉林省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秘书处。 一、具体要求 1、进一步明确高校图书馆电子阅览室的性质 高校图书馆电子阅览室是根据教育部教高[2002]3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修订)〉的通知》要求而建立的。《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修订)》中第三章 文献资源建设 第十条,“在文献采集中应兼顾纸质文献、电子文献和其它载体文献,兼顾文献载体和使用权的购买。”第十一条 “高等学校图书馆应根据学校教学、科学研究的需要,根据馆藏特色及地区或系统文献保障体系建设的分工,开展特色数字资源建设和网络虚拟资源建设,整合实体资源与虚拟资源,形成网上统一的馆藏体系。”第四章 读者服务 第十六条“网上资源的服务应做到每天24小时开放。”第十七条“兼顾纸质文献、电子文献和其它载体文献的流通阅览,积极推广纸质文献开架借阅、电子资源上网服务。”第十八条 “ 高等学校图书馆应根据学校的网络条件,积极开展网上预约、催还和续借服务,网上馆际互借和文献传递服务,网上电子公告、电子论坛和意见箱服务,网上信息资源导引服务,最新信息定题通告服务,网上协同信息咨询服务等网络服务。”高校图书馆要认真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修订)》,“为学校的教学和科学研究提供切实有效的文献信息保障。” 2、遵纪守法,严格管理 各高校图书馆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内部明电[2004]90号《教育部关于开展高校上网场所清理整顿工作,进一步加强校园网管理的紧急通知》的通知和吉林省教育厅(吉教思政字[2004]3号)《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开展高校上网场所清理整顿工作进一步加强校园网管理的紧急通知》精神,严格自查、自检;严格自律。“必须连接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以防不良信息的多路流入。” 3、健全制度,落实责任 各高校图书馆要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坚决按照“谁主管、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网络管理责任制,计算机房严禁对社会开放。要落实专人负责监管,严禁在学校教育教学服务网上登录浏览反动色情网站,传播和接受各种有害信息。切实保证网络与信息完全,净化校园网络环境。对出现管理混乱,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检查内容 1、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情况; 2、计算机房管理情况; 3、计算机网络各项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4、图书馆房产是否有对外出租用于开设网吧的情况; 5、网上有无传播有害信息行为; 三、检查办法 此次专项检查以各单位自检自查为主。图书馆要成立专门工作小组认真落实各项具体要求,在2004年8月31日前将检查结果向高校图工委汇报。 四、检查时间 2004年4月30日至8月31日。 吉林省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 2004年4月30日 抄送:教育厅高教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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