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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
吉林大学科技查新检索咨询中心

 

吉林大学图书馆下设的吉林大学查新检索咨询中心是吉林大学唯一的科技查新检索机构,该机构已于2003年11月20日被教育部批准成为教育部部级科技查新工作站(见教技发函[2003]24号),这是东北地区唯一的教育部综合性科技查新检索机构。今后凡是涉及科技查新业务内容的,均由该查新检索咨询中心统一受理,校内其它部门及个人均不再从事科技查新检索工作。

 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查新中心)的业务范围  
    1. 承接各级科研立项、成果鉴定、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文章收录和引用、申报专利查新;
    2. 承接新技术研究、开发、转化和技术转移过程中需要的查新;
    3. 承接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要求的项目查新;
    4. 承接其它有相关需求的查新。
 查新委托人来查新前要做的准备  
    1. 向服务部提交申请,填写委托书和合同书,并有权要求查新单位按期提交查新报告;
    2. 委托方应预交查新报告基本费用(650元),如在查新项目未按要求查新时,委托单位有权要求补查或退款;
    3. 委托方应当据实、完整地向查新机构提供查新所必须的资料、查新项目的科学技术资料、技术性能指标数据、查新机构认为查新所必须的其他资料;
    4. 委托方应尽可能提供下列查新所需要的资料:
      • 参考检索词,包括中英文对照的查新关键词(含规范词、同义词、缩写词、相关词)、分类号、专利号、化学物质登记号等;
      • 国内外同类科学技术和相关科学技术的背景材料;
      • 参考文献要求列出与查新项目密切相关的国内外文献,以供查新员在检索时参考。
    5. 查新委托人所提交的资料应当真实可靠,用词准确,能够满足完成查新事物的需要。
    6. 查新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和有关证明如有虚假内容,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承担法律责任。

工作站根据委托人所提出的要求查证其科学技术内容的新颖性,按照科技查新规范操作,有偿提供科技查新服务与信息咨询。凡与科技查新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及科技查新业务的相关事宜,请咨询查新检索咨询中心张柏秋研究员。

 联系方式  

Tel:0431-85168984(吉大南区)  传真:0431-85168103  

E-mail:zhangl@jlu.edu.cn  yufei@jlu.edu.cn  scisearch@163.com

办公地点:中心馆四楼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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