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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图书馆借书证使用和办证管理规定
一、新入校的教职工凭人事处签发的工作证办理借书证;
二、新招收的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和专科生入学后,以班级为单位集体到本校区办理借书证;
三、来校的进修生、代培生、留学生以及临时来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人员,需由读者所进修单位集体缴押金后(借中文图书每人交200元,借原版书每人交500元),凭有效证件集体办理借书证,毕业凭收据统一退还押金;
四、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如发现转借他人者,将扣留书证一年;
五、对借书证要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立即到图书馆挂失,否则后果自负;
六、凡凭借书证借出的图书,概由持证人负责归还和赔偿;
七、学籍结束时或调离本校时必须上缴借书证,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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